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平顶山学院关于
申报2009-2010学年文明建设“两创两争”
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2009-2010学年,全校师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校文明委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迎接建国60周年为契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校园建设,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载体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学校决定在近期表彰一批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校级文明单位:校内处级单位。
2、文明教职工:我校在编教职员工。
3、文明学生: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4、文明班集体:各院(系)所含的班集体。
二、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条件
1、校级文明单位条件
(1)联系实际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制度,工会活动扎实有效;
(2)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并切实发挥作用;
(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勇于改革创新,廉洁自律,作风民主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4)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各项任务完成的好;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争先创优和各种学习、竞赛、义务劳动、文体等活动,在活动中成绩突出;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对外宣传,为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做出贡献;
(7)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本单位全年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2、文明教职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党政管理、后勤服务中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政治觉悟;
(2)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本职岗位中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明创建活动,在学校和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突出事迹;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4)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5)能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不断创新做出贡献。
3、文明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4、文明班集体条件
(1)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体及文明创建活动。
三、申报程序
1、校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详见《平顶山学院2010年校级文明单位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2)。
2、文明教职工的申报: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民主推荐,填写申报表(附件3),汇总、盖章后连同不少于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上报。报送地点:校文明办(宣传部),联系人:陈留彪(电话:2657625,电子邮箱: pdsu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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